嘉建建〔2021〕15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港区建设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和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事中事后管理,根据省造价总站《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21]12号)和《嘉兴市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异地工程造价咨询资深专家于10月9日至11月9日对2020年12月31日前在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出具的成果文件进行核查。现将检查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从32家企业上报的2020年度报表中随机抽取不同类别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原甲、乙级各2份,市外进嘉1份),对照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评分表(结算审核)进行核查,共检查成果文件59份,其中建筑工程20份、市政工程27份、装饰装修工程4份、园林绿化工程8份。从抽检情况看,总体情况良好,咨询合同、业务收费、编制说明、取费计算、质量控制都基本符合规定,努力做到了咨询成果质量客观、公正、可信。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被检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成果文件竣工结算未按照合同约定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计价。如浙江荣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的大村顾家埭等道路拓宽工程施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但结算审核时按实测实量计算,且存档资料未进行说明。该项目的成果文件质量被认定为不合格。
(二)个别成果文件竣工结算审核结果的综合误差率超出允许范围。如浙江信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嘉兴港区明君路(瓦山路-新07省道)道路工程在相同口径下,核查道路钢筋工程量计算底稿出现重大误差,且在存档资料中未作出更正说明。该项目的成果文件质量被认定为不合格。
(三)个别成果文件质量把控不严。如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华北路景观提升工程(平城路-嘉福公路)项目咨询依据文件不齐全(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等归档资料不齐全,无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未签字及盖章;未制作电子档案,成果质量文件管理比较混乱。该项目的成果文件质量被认定为不合格。
(四)个别成果文件未认真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如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审核的福安雅苑一期建筑安装工程三级复核制度执行不到位,质量控制流程存在代签现象,且专业咨询人员质量控制流程签名前后不一致,质量控制流程咨询人员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该项目的成果文件质量被认定为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加强制度落实,强化自身建设,增加风险意识,提高咨询成果质量,充分发挥注册造价工程师在行业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切实做到咨询过程的质量事前预控、事中纠错、事后评价,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执业培训和教育,督促从业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计价标准,不断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从业水平。
(三)本次检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企业,对照问题,检查整改,自通报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向市建管中心递交整改报告。
(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动态核查,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共同推动我市工程造价行业再上新台阶。
附件:2021年度嘉兴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质量检查结果
嘉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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