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zcms 通知公告
nzcms 综合新闻
推荐新闻  
   省建设厅 省总工会关于公布浙...
   实战展技能 匠心筑辉煌丨浙江...
   关于浙江省第五届工程造价(数...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造...
   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有关事...
   一级造价工程师常见问题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
   “千企万人公益行之浙江造价嘉...
部委文件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委文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本站  ‖  发稿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2-1 11:43:40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对绿色建筑标识的申报和审查程序、标识管理等做了相应规定。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管理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绿色建筑标识授予范围为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其中,三星级标识认定统一采用国家标准,二星级、一星级标识认定可采用国家标准或与国家标准相对应的地方标准。新建民用建筑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业建筑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既有建筑改造采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需经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环节,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申报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在形式审查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专家审查,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审查绿色建筑性能,确定绿色建筑等级。对于审查中无法确定的项目技术内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科学设计工作流程和监管方式,明确管理责任事项和监督措施,切实防控廉政风险。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


摘自《中国建设报》 2021.02.01  

    

主办单位: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邮箱:jx@zjjxzjxh.com  网址:http://www.zjjxzjxh.cn/   联系电话:0573-82078019
本站最佳浏览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浏览器IE6.0以上   备案号:浙ICP备20210339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