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22〕9号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省建筑业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程序
1.请所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于2022年10月28日前自觉完善本单位2021年度的咨询成果台帐,以备检查(范本见附件1)。
2.请所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于2022年10月28日前自觉完善注册及继续教育资料,以备检查。注册造价工程师可登录“浙江标准造价网”- 浙江省造价从业人员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zjzj.net)-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形成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电子档案。
3.省级被检查企业于2022年10月28日前登录“浙江标准造价网”(网址:https://www.zjzj.net)-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平台-成果报送系统导入台帐(名单见附件2),如企业上报明细与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统计报表严重不符,则纳入重点核查。
4.省造价管理总站按“双随机”要求对项目进行抽取,并告知相关企业,企业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提交资料清单》(见附件3)要求,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至省造价管理总站,无特殊情况被抽查项目不允许更改替换,无故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检查,自动认定不合格。
二、检查结论及处理
检查结果将在“浙江标准造价网”上予以公布,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列入浙江省造价咨询企业及人员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系统不良行为。
三、其他事项
因疫情防控常态化,省级不再组织企业现场检查,改为系统评审及专家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造价咨询成果检查,检查名单、时间及检查方式由各市造价管理机构明确,检查完成将结果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省造价站咨询电话:0571-88055530
附件 :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年报表(2021年度)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文件提交资料清单
4.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评分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
5.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果质量检查评分表(结算审核)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下载: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