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 发稿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7-28 14:19:57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0号)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站将对取得2023年度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开展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增项注册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单位需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备案、将申请人作为预注册人员进行入库和在申请人注册过程中配合电子签章等工作。申请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报注册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完成电子签章并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申请人可在网上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并下载电子证书。
二、免考一科的申请人(详见附件)请将免考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 854345794@qq.com,邮件主题为“序号+考生姓名+联系电话”。
1、已取得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6年3月1日前取得)的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2、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以《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为准。
三、咨询电话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技术问题: 0571-83736951、83731896、83731939、83732971;
企业电子印章申请问题:400-888-4636;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系统技术问题:0571-85216767;
预注册人员学历入库审核问题:0571-88055503、89892104。
附件: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免考一科人员名单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3年7月6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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