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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选先进会员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  发稿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3-20 9:30:28  

嘉造协〔2024〕1号

各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带头作用,激励广大会员单位创先争优,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23年度先进会员单位评选。
  请各有意向参加评选的单位,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评选所需资料报送至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联系人:吴琳   联系电话:82078019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0楼1005室

  附件1: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
  附件2:先进会员单位评选细则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
                 
一、总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带头作用,激励广大会员单位创先争优,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精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本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活动每年第一季度评选上一年度先进会员单位,符合评选条件的会员可推荐为先进会员单位,评选的先进会员单位数量最多不超过全体会员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获得“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荣誉的会员单位,本协会将优先推荐参加政府和行业的评优选先活动。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五条 评选范围为自评选开始之日起入会满三周年(36个月)以上且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可自愿申请参加评选活动。
  第六条 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条件如下:
  1、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诚信自律、规范经营、遵守从业人员执业规则,信用评价好;
  2、加强党建工作和群团工作,热心支持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有社会责任感;
  3、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4、企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文化健康,重视信息化建设;
  5、注重人才培养,鼓励员工加强理论研究,支持员工加强业务培训;
  6、经营状况良好,业务拓展积极,技术力量雄厚,服务优质,咨询成果规范,造价咨询业务收入产值名列前茅;
  7、企业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业务领域开拓发展较快,年度效益好、增长幅度较快;
  8、企业信誉优良,品牌意识强烈。

三、评选程序

  第七条 参加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的会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协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请单位负责。
  第八条 本协会组织专家成员对参加评选活动的会员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第九条 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在评选结果公示期间,会员单位如有异议可向本协会投诉,本协会按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获得先进会员单位的会员由本协会授予“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记入会员档案。

四、附  则

  第十一条 评选活动不收取费用,会员单位自愿参加。
  第十二条 参加评选活动的会员单位如申报材料失实,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本协会取消其先进会员单位荣誉,已获荣誉证书无效。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本协会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起试行。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2: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先进会员单位评选细则
                 
  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办法,制定先进会员单位评选细则,确定评分标准。
  一、先进会员单位评分标准为基本分100分,附加分20分,总分值120分。总分值在90分(含)以上的会员单位可推荐为协会的先进会员单位。
  二、基本分标准100分
  第一项 20分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管理制度健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的得10分。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有信用提示扣分的每次扣3分,有不良行为处罚或列入黑名单的取消评选资格;
有效得分为评选年度政府网站和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0-10分)。
  2、会员单位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执业行为规范,在评选年度内无违法违规处罚的得10分。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5分,有信用提示扣分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有效得分为评选年度内政府网站和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0-10分)。
  第二项 20分
  1、会员单位加强党建工作和群团工作,建立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得10分,参加联合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得8分,建立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的得6分(6-10分);
  2、会员单位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参加一次得5分,没有参加不得分(5-10分)。
  以上有效得分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项 10分
  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未按时缴纳会费的扣10分;未参加一次的扣除5分,不计负分)。
  第四项 10分
  企业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文化健康;重视信息化建设、建设先进的企业文化(建立数据库、办公软件、网站或报刊开展活动的得10分,建立职工之家或学习活动室开展活动的得8分,一般得5分)。
  第五项 10分 
  1、支持职工学习工程造价专业知识,参加工程造价大讲堂或研讨会等活动,参加三次(含)以上的得5分,参加二次的得4分,参加一次的得3分,没有参加不得分;
  2、培养工程造价专业人才,积极参加省、市造价技能大赛,参加得5分,没有参加不得分。
  以上有效得分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项 20分
  根据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或产值、纳税额(根据上报单位横向比较给分)。
  1、年度营业收入部分
  (1)年营业收入≤500万元的,得2分;
  (2)500万元<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的,得4分;
  (3)1000万元<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的,得6分;
  (4)2000万元<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的,得8分;
  (5)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的,得10分。  
  2、年度缴纳税费部分
  (1)年实际缴纳税费≤40万元的,得2分;
  (2)40万元<年实际缴纳税费≤80万元的,得4分;
  (3)80万元<年实际缴纳税费≤160万元的,得6分;
  (4)160万元<年实际缴纳税费≤240万元的,得8分;
  (5)年实际缴纳税费240万元以上的,得10分。                         
  以上有效得分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关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料。承接业务中如发现低于成本价等不正当竞争的取消本项得分。
  第七项 10分 
  企业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业务拓展较快、年度效益增长率较快,合计最高得10分;
  1、承担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得2分/项目;
  2、承担EPC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控制价编制业务或结算审核业务的,得2分/项目;
  3、承担司法鉴定业务的,得2分/项目;
  4、承担建筑工业化项目的,得2分/项目;
  5、承担利用BIM技术为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得2分/项目。
  以上有效得分须提供相关资料。
  三、附加分标准20分。符合对应条件的可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1、会员单位评选年度中获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财政、审计、发改、市场监管等)颁发的荣誉,获省级及以上荣誉每项加10分,获市级荣誉每项加5分,获区(县)级荣誉每项加3分;
  2、会员单位评选年度中获省、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获省级荣誉每项加5分,获市级荣誉每项加3分;
  3、会员单位评选年度中获省、市协会以及党、团、工会、等颁发的荣誉,每项荣誉加2分。最多加10分。
  最高加20分,没有不加分,有效加分申报单位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四、先进会员单位评选活动由会员单位自评,协会复评,评选结果在协会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间,会员单位如有异议可向本协会投诉,本协会按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关于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评选先进会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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