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站市〔202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建人教〔2024〕14号)要求,更新迭代造价行业知识,加强建设造价“三支队伍”,决定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一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 120 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包括:1.网络教育;2.面授培训;3.符合条件的造价咨询企业组织的内部培训;4.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班;5.省、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课题研究、定额编制、教材编写、培训授课;6.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及省、市造价管理信息期刊(协会期刊)上发表文章等。
四、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行数字化管理,造价工程师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8﹞24号)中的学时认定标准,登录“浙江标准造价-浙江省造价从业人员数字化学习/服务平台-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网址:https://fuwu.zjzj.net)”,进行学时申报,经学时审核,形成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为更快速便捷办理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事项,“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已与“浙江政务服务网”自动对接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数据。
五、注意事项
结合浙江省造价行业发展趋势和现行计价依据要求,浙江省已开通网络教育“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系统(网址:www.zjzjxh.com)”,造价工程师可根据需要登录学习,该系统数据已自动对接“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系统”中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电子档案数据,造价工程师无需再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六、咨询电话
市场监管室:0571-89892104、88050375
省造价协会:0571-88058079
技术支持:0571-86950235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