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服务平台项目数据库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 ‖ 发稿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2-23 10:34:36
各县(市、区)建设局,经济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港区建设交通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服务平台已建设完成,为进一步补充完善平台项目数据库,保证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项目数据的利用率,为我市开展“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的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注册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甲级、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及进嘉分支机构。
二、工作职责
(一)嘉兴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管中心”)负责监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项目录入工作,对企业上报的选录项目进行遴选以及对企业完成录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协调解决企业在项目录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督促本企业各注册造价工程师按时按规定完成项目录入工作,同时选定1名有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对接完善数据库相关事宜;注册造价工程师负责录入项目。
(三)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系统功能问题,并对系统的标准表单和算法进行合理优化。
三、工作程序
(一)上报选录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原则上每年按照本企业每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录入2个项目、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录入1个项目的总数,上报选录项目。企业承揽项目数量不足的,以企业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表为准。
(二)遴选选录项目。市建管中心对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的选录项目进行遴选和确定应完成录入的项目清单,并将项目清单反馈给企业。
(三)项目修正及录入。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服务平台用户手册》的要求进行项目修正并完成录入。
(四)项目校验及上报。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利用平台内的体检功能,对所录项目数据进行校验,并对校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调整,无误后上报。
(五)项目审核入库。市建管中心对注册造价工程师录入上报的项目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项目数据库,未通过的项目退回后进行修改调整并重新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选录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完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的新建竣工结算项目,不包括修缮、提升改造等项目。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上报选录项目清单,5月底前录入完成项目总数的一半,9月底前完成录入项目。
(三)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服务平台项目数据库的录入工作质量,将作为考核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附件下载:工程造价主要经济指标分析修正说明表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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